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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,替我承担剜心般的疼痛。
我的绒毛一点点的长出来,可他彻底变成一滩烂泥血水,我万念俱灰,若是他回不来,我便追随他一起去。
因我这句话。
黎亨哪怕到了奈何桥,甘愿承受万鬼撕咬吞噬,也不愿意喝孟婆汤。
有人问他,「受这么多苦,只为人间短暂几百年,值得吗?」
他反问,「若人间只有几百年,我便要活上千年,无论如何,颜颜去哪,我便在哪。」
「生生世世永不分离。」
最后黎亨没有食言。
他回来了。
这次回来直接一跃飞升成了九尾狐界的上仙。
每每提起此事,谁人不羡慕,谁人不说一句话,我的命真好。
可我这么好的命。
为什么不能跟黎亨过一世一双人的日子呢?
几个月前,我发现黎亨在外面偷偷藏了一只狸猫,她身材略圆,脑袋也笨。
是我们九尾狐最瞧不上的兽类。
可偏偏这样一个处处不如自己的人,却占据了黎亨大部分的时间。
黎亨开始不在家吃饭,之后连家都不回了。
直到有一次,我看到我们的床上有几缕狸猫毛后。
我的心彻底凉了。
于是我写下那个让我痛不欲生的合离书。
黎亨对我的爱不假。
上天入地,任何角落,任何地方只要我想去,他都会毫不犹豫的陪我。
可我却不再爱他了。
他负了我,我要报复他,让他永远找不到我。
黎亨为了让我们永世在一起。
斩断自己的一尾化为利刃,在三生石上刻上我和他的名字。
刻上三生石上的人,拥有抵挡天雷的能力,不需在经历天劫。
可划掉名字的那一刻,仅凭五百年的修行,根本躲不过天劫。
必然会重新进入轮回。
不过也只有这样,我们才能生生世世不再相见。
谁知天还没黑黎亨就回来了。
以前他都是整天整天不回家的人。
早已泪流满面的我,立刻用长尾遮住合离书。
黎亨看到我眼眶通红,立刻蹲下用指腹最软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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