所以在我进沈家的第一天,他就让人取走了我所有的卵子。
“只有从绾绾肚子里爬出来的,才是我的孩子。”
“让你抚养小傲,是因为那是绾绾的遗愿,换别人她不放心,但你绝不许痴心妄想。”
他的唇即将游走到大腿尽头,我没再像以往那样乖顺,而是推开了他。
“沈总,红裙我不会穿,宴会我也不会参加。”
“我的养母今天病故了,咱们的契约自动作废,我要走了。”
话音刚落,沈修止眼中的情欲褪得一干二净。
他站起身,脸色有些阴沉:
“不过是一个没有血缘关系的养母,死就死了,你还要给个外人披麻戴孝不成?别忘了你现在的身份,我沈家可丢不起这个人!”
“沈傲虽不是从你肚子里生的,到底有你一半的血脉和基因,你抚养了他七年,现在说走就走,叶繁星,你实在太自私了!”
听他提起身份,我一时竟有些茫然。
我是什么身份呢?
是叶家见不得光的野种,是沈修止找来抚养孩子的保姆,还是沈傲口中那个令人厌恶的小三?
当初沈修止和我那位同母异父的姐姐是京圈人人羡慕的神仙眷侣。
连叶家的地位都跟着水涨船高,成为富贵名流里的佼佼者。
或许两个人的感情甜蜜到连老天都嫉妒,叶绾天生无卵,不能生育。
可她那么喜欢孩子,又不愿意用外人的卵子,她的小妹妹年纪太小,所以找上了因为没钱而焦头烂额的我。
一百万,付清了养母的手术费,也拿走了我第一个孩子。
后来叶绾意外去世,死前担心沈傲无人照顾,希望由我来抚养沈傲。
叶家原本是不愿的,可他们更不愿沈修止娶别家千金,影响到家族利益,所以给我改回叶姓,送进沈家。
沈修止对叶绾的话言听计从,于是我们定下契约,我尽心抚养沈傲,不让叶绾死后不安。
而他们负责我养母生前所有的医药费和治疗费。
我被拉到民政局草草领证,没有戒指,没有婚礼。
七年来,只有一个不爱我的丈夫,和一个视我为仇敌的孩子。
我静静地说:
“当初我来到沈家,也只是为了救我的养母,大家各取所需罢了,如今养母去世,我也没有再留下的必要。”
“况且,沈傲也不喜欢我,我若继续留下,只会让他更不开心,这对沈家未来继承人的身心发展并没有好处。”
听我是为沈傲着想,沈修止难得缓和了脸色:"
“沈总心里只有绾绾,灵雨和绾绾长得像,万一引起沈总注意怎么办?我绝不舍得我的妹妹成为替身。”
“我也是你的妹妹,你为什么就舍得让我呆在一个心里没我的男人身边呢?”
叶瑾怀皱起眉,脱口而出:
“那怎么能一样?灵雨一辈子不嫁人,我也能让她衣食无忧,你离开沈家,就什么都不是。”
原来如此。
既舍不得叶灵雨当替身,又不愿意抛弃沈家能带来的好处。
所以,就可以牺牲我。
见我不说话,叶瑾怀苦口婆心道:
“繁星,你养母的事我听说了,但你身上挑着我们叶家的前程,眼看南区开发的项目就要下来了,你这个时候撂挑子走人,沈总不带我们玩儿了怎么办?”
“再说沈傲也是你的孩子啊,你忍心就这么丢下他不管?做人不能这么自私的。”
我笑了笑:
“你忘了,我并不姓叶,那个姓是你施舍给我的,现在还给你。”
“既然叶灵雨已经长大,这叶家的担子,我挑了七年,也该换人了,想得到好处,总要付出不是吗?”
叶瑾怀被我的话激怒,一耳光抽了下来:
“果然野种就是没有良心,当初我就该听妈的话,把你扔在雪地里冻死,不知道感恩的东西!”
我的生母,是叶夫人。
而我的生父,却只是会所里出卖色相的无名男模。
当初叶夫人为了报复自家老公在外面找别的女人,随便找了个男模春宵一度,没想到却有了我。
医生说她的体质不能打胎,否则可能再也无法生育。
她千瞒万瞒地生下我,我刚落地,她就让知情人叶瑾怀把我丢在雪地里冻死了事。
年幼的叶瑾怀实在害怕,不敢沾染人命,把我放在养母的家门口。
就这样,我和养母相依为命地过了二十年,直到叶瑾怀再次找到我,要我给叶绾捐赠卵子。
在他心里,要是没有他,我早就死了,我为叶家做什么牺牲都是应该的。
我抹掉嘴角的血迹,直直地看向他。
“你当年一时的害怕,就让我失去了七年的自由和所有卵子,再不能拥有自己的孩子。”
“我欠你的,已经还清了。”
想到刚刚叶灵雨的话,我提醒道:
“与其在这跟我纠缠,不如去问问你的好妹妹叶灵雨,或许她很愿意做那个替身呢。”"
沈傲笑嘻嘻地蹦进来,嘲讽大笑:
“蠢货,盐水和辣椒汁泡澡的感觉舒服吗?这可是我对你的一片孝心哦,是不是很感动啊?”
“你享受着本属于我妈妈的一切,就要付出代价!”
他厌恶地看了我一眼,离开前赶走了菲佣,不许她扶我起来。
我狼狈地趴在地上,看着鲜血将地上的水染红,久久无言。
当年我被取走卵子的时候,也是流了这么多的血。
后来那颗卵子和沈氏集团总裁的精子结合,变成试管婴儿,放进了天生无卵的沈夫人的肚子里。
再后来,那个拥有我一半血脉的婴儿出生了,是个男孩儿,叫沈傲。
沈家的沈傲,沈夫人的沈傲……恨我入骨的沈傲。
重新洗净身体,我从浴室走出,一眼就看见了坐在沙发上的沈修止。
若说沈傲的眉眼和我相似,那么他身上那股天潢贵胄,不可一世的冷傲气质,就完全遗传了眼前这个男人。
他扫了一眼我身上的红疹,淡淡道:
“小傲这次是有点淘气,过敏药给你带来了,吃掉,别影响晚上的宴会。”
即便前妻亡故,但每年她生日这天,沈修止仍会在沈家大摆宴席,他不许任何人忘记他心爱的人。
这些年我在沈家谨小慎微,对他的话,总是下意识立马执行。
刚吃下药,沈修止身后的仆从就半强硬地将我摁在沙发上,控制住我的手脚。
两个带口罩的男人掏出调料杯和纹身针,毫不犹疑地刺进我腿上的伤口,我顿时痛得脸色惨白。
沈修止居高临下地俯视我:
“小傲虽然淘气,但你更不该在绾绾生日这天,故意穿她不喜欢的颜色,我说过,这个家里,不许出现任何绾绾不喜欢的东西。”
“做错事,就要接受惩罚。”
一个小时后,原本的伤口变成了一朵艳红绚丽的玫瑰,花蕊处还有未干涸的血珠。
那是叶绾生前最喜欢的花和颜色。
而她的腿上,也有同样的纹身。
见我面容苍白,沈修止缓和了脸色,屏退了众人。
他单膝跪地,轻轻吻上那朵玫瑰,唇一路向上,沾染了几分情欲。
“记得今晚换上绾绾最喜欢的红裙,只要你安分守己,我可以考虑还给你一颗卵子。”
“但你永远也不许再像今天那样,差点让小傲知道真相,小傲只属于绾绾,谁也不能跟她抢儿子。”
沈修止对自己的能力和身体向来自信。"
母亲去世那天,我换上了白色的裙子,为她戴孝。
七岁的沈傲冲上来,用锋利的剪刀划烂我的裙摆,往我身上泼了一整桶劣质的红油漆。
“今天是我妈妈的生日,你穿得这么晦气给谁看?
她最讨厌白色了!”
不愧是那个人的儿子,父子俩偏爱的对象都是同一个人。
我的皮肤因为过敏而泛起密密麻麻的疹子,鲜血和油漆混在一起,腿上的伤口又疼又痒。
沈傲得意地嘲讽:“别以为你嫁给我爸爸,就是这个家的女主人了,那个位置永远都只属于我妈妈!”
“不要脸的小三,这辈子都别想让我承认你的身份!”
看着这个明明拥有我的血脉,却从另一个女人肚子里爬出的孩子,我突然觉得很累。
原来血缘代表不了什么,七年的养育之情也捂不热一颗心。
“你不必承认我,因为我就要走了。”
……呛鼻的油漆糊了满身满脸,刺痒的感觉让我皱起了眉。
沈傲冷哼一声:“活该,你这张脸最好直接烂掉。”
“你这个心机婊,以为整成我妈妈的模样,让别人说几句我和你长得像,就能取代我妈妈吗?
做梦!”"