陆承安把笔递给我时,手背上的针眼还在渗血。
病房里很安静,安静得能听见监护仪一下一下地叫。
他快死了。
可他临死前做的最后一件事,不是看我一眼,也不是问我这二十八年累不累。
他是让律师把遗嘱摊开,当着我的面,一字一句地念——他名下那十八套别墅,全部赠与他初恋许知柔。
许知柔站在床尾,眼圈泛红。
陆红梅抱着胳膊看我,语气凉飕飕的:“嫂子,你和我哥都丁克一辈子了,也没个孩子争。
人快走了,成全他一个心愿,不过分吧?”
我和陆承安结婚第二十八年,他查出胰腺癌晚期。
医生说得很委婉,只说“时间不算乐观”。
可这话翻**话,就是最多也就几个月。
那天我一个人站在肿瘤科走廊上,手里攥着病历,指尖都在发麻。
陆承安坐在轮椅上,皱着眉问我:“医生怎么说?”
我把报告塞回袋子里,走过去替他拉了拉外套。
“先住院,再看方案。”
他看了我一眼,像是想从我脸上看出什么。
我没哭,也没闹,只问护士:“单人病房还有吗?
他晚上怕吵,睡不好。”
护士抬头看我,眼神里带着一点同情。
“VIP区刚空出来一间,不过费用高。”
“开吧。”
陆承安年轻时长得好,瘦高,眉眼清冷。
哪怕现在病得厉害,颧骨都凹了下去,路过的小护士还是会多看他一眼。
她们不知道,这个男人在外面风光了半辈子,回到家最常说的话,是“林晚,粥怎么又凉了林晚,我的领带呢林晚,**药你记得买”。
我叫林晚。
四十九岁。
没孩子。
在外人眼里,我这辈子最大的标签,就是“陆**”。
二十八年前,我嫁给陆承安的时候,他什么都没有。
租来的两居室,刷得发白的墙,冬天漏风的窗。
他那时候在一家设计院上班,一个月工资刚够吃饭。
我们结婚当天,酒席摆在一家小馆子里,八桌,桌布上还有油印子。
我妈气得不肯来。
她嫌我傻,说陆承安那张脸又不能当饭吃。
可我那时候是真心喜欢他。
喜欢他骑着一辆掉漆的自行车,绕半个城来接我下班。
喜欢他深夜趴在图纸前,眼睛发亮地跟我说:“林晚,我以后一定让你住上有院子的房子。”
后来他真的做到了。
不止一套。
十八套。
只是那些房子,现在都和我没关系了。
住院第二天,陆承安就开始发脾气。
先是嫌病号饭没味道,又嫌点滴太慢,最后连护工开门声音大了点,他都要皱着眉训两句。
护工是个四十多岁的女人,被他说得脸一阵青一阵白。
我把人拉到门外,低声道歉,又往她手里塞了红包。
护工摆摆手:“你先生病了,情绪不好,我理解。
可你一个人照顾,也太难了。”
我笑了笑,没接话。
这二十八年,我最擅长的就是把难吞下去,再笑着咽下去。
下午,陆红梅来了。